7月24晚,一场雷雨带来入夏来久违的清凉,相信给很多人带来了好梦。这个本应舒适地待在家中的夜晚,高阳法院执行一庭的干警却行走在风中雨中,连夜往来沧州青县,只因他们接到了一条关于被执行人的线索…
贡某朋与胡某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高阳法院判决胡某飞赔偿贡某朋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963.61元。判决生效后,胡某飞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并东躲西藏逃避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贡某朋合法权益,高阳法院依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协作意见》的规定与高阳县公安局协作,对其采取临控措施,执行干警24小时开机待命。
7月24日晚九时许,执行法官牛志伟接到沧州青县公安局的电话,称胡某飞在其辖区内的某旅馆入住。经请示领导后,牛志伟召集执行团队四名干警迅速集合,冒雨赶往青县。经过长途奔波,终于在深夜到达,并在青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将胡某飞控制。
随后,执行干警又在对胡某飞的询问中发现其驾驶一辆QQ汽车,便又赶往其入住的旅馆将车辆予以扣押,并连夜将人和车带回高阳法院。
回到法院,已是凌晨两点多钟。执行干警连夜对胡某飞随身携带的现金和驾驶的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胡某飞没有想到,高阳法院的执行干警会冒着雷雨连夜赶到外地执行。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胡某飞表示将积极筹钱给付贡某朋赔偿款。 夏夜很短,执一庭的干警稍事休整,天亮后又抵达了另一案件的强拆现场。 为辛苦的执行干警点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