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高阳县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的通知》(高字[2018]22号) 文件要求, 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八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自查工作, 全面梳理日常落实情况。现将宪法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由王丹同志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制定学习计划,广泛开展学习。
二、传达县委、县政府学习宪法的有关要求,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学习笔记。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自学,真学,要按照县委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自查,开展督查。河北省于9月13日召开动员大会,9月16日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全市宪法学习方案,9月1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学习宪法要求,对我县学习、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传达县委的学习实施方案,按阶段开展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本。由齐鹏同志宣读宪法总纲。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利用工作空闲开展自学。
六、宪法学习应有材料:
1、年度学习计划、会议纪要、学习笔记。
2、9月20日前在组织专题学习。
3、按阶段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