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要求,推动法庭工作规范化建设,连日来,高阳法院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基层法庭庭长会议、人民陪审员会议安排部署法庭工作。
该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卫彦明院长、梁红继院长在省、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关于“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制定了五项举措加强法庭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庭工作组、诉前调解组、陪审员保障组、物质技术支持组、信息宣传组等,支持和保障“一乡一法庭”各项工作。
二、调整充实力量。在原有八名庭长的基础上,抽调八名年富力强的未入额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担任庭长助理,充实乡镇法庭。
三、院领导分包法庭。院领导带头部署、督导、检查法庭工作,各基层法庭庭长、工作人员、陪审员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熟悉“诉非衔接”工作平台。
四、确定每周三为“法庭工作日”。进一步明确乡镇法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加强宣传。扩大知悉范围,让人民群众了解乡镇法庭化解纠纷的优势,力争一大批案件“不成讼”,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减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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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工作日当天,各分包院领导和庭长、庭长助理分别在所在法庭,与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就深入推进“一乡一法庭”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得到了大力支持。随后,各法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召开会议,对如何做好人民法庭工作进行深入讲解,就各项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培训。
“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是河北法院在推动司法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高阳法院的法庭工作也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步,该院将在原有基础上对法庭功能、人员配置、技术设备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