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为了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我院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8:30,在执行指挥中心召开保民生、促稳定集中执行大会,决定开展为期10天的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局长石润清围绕集中执行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干警们随即展开行动。
上午9:00,执行干警在法院大院集合完毕,由执行局局长石润清亲自带队,出动10名执行干警、三辆警车,进行集中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