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高阳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这是继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后,省高院授予的又一荣誉!
2018年,高阳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在各类案件数量激增、各项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团结拼搏、负重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906件,结案4677件,结案率(不含执行)98.33%,居全市第三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45.3件,居全省前列。审结刑事案件210件,判处罪犯27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53人。
审结民商事案件2341件。
重点保障民生:
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404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资纠纷案件113件,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34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突出服务经济:
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70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各类商事合同纠纷346件,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心创业、放心投资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