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高阳法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筹措,组织干警在高阳县人民公园开展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提升全民保护环境意识”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高阳法院干警将围绕环境保护主题定制条幅悬挂在公园显著位置,并将污染环境罪等方面的实用法律法规打印成宣传单,发放给来往群众,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条文,并认真介绍法院近年来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专项斗争的情况,动员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共同维护高阳的绿水蓝天。
以案说法
近日,高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
高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2017年9月下旬至2017年10月20日期间,雇佣他人在高阳县西演镇周家辛庄某厂房内进行皮革加工,并将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该厂房西南的渗水坑内,经检测渗水坑内废水PH值为3.51,总铬为184mg/L。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私排废水不仅污染环境,更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后高阳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严打污染环境类犯罪,加大惩处力度,让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真正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践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