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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皆给力 全力助航纺乡经济发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6月01日     点击:

高阳县素来是全国有名的“纺织之乡”,毛巾等纺织品畅销全国各地。但经济发展的同时,由此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在逐年增加,高阳法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全力维护纺乡经济的合法有序发展。

张某、崔某某、王某某三人均从事毛巾销售业务,吴某甲、吴某乙(现居浙江省义乌市)与他们均有毛巾业务往来,二人分别从张某、崔某某、王某某处赊购毛巾,但货款一直拖延未给付。

2017年7月,张某、崔某某、王某某分别向高阳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三案由崔立新法官承办,并分别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原告张某、原告崔某某、原告王某某都提供了发货单、微信QQ聊天记录证实交易过程及对账经过,被告虽对此不予认可,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崔法官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高阳县毛巾交易习惯,对三位原告的主张予以支持。后二被告提起上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以调解和维持原判方式确认了三原告的债权。

裁判文书生效后,吴某甲、吴某乙仍拒不履行义务,经申请,三案移送到执行二庭进行强制执行。

高阳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庞涛、徐超收到案卷后,首先通过司法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反馈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有多个银行账户,且有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上述存款进行网络冻结,但因部分银行暂不支持网络冻结,冻结金额远远不足以偿还三位申请人债务,执行难度升级。

被执行人远在浙江省义乌市,如果不及时将款项冻结,存款随时有可能被转移。为及早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争分夺秒,于得到信息反馈的第二日就急赴浙江义乌,到达当日就奔赴银行,及时进行了冻结、扣划,成功为三位当事人追回货款共计17万余元,至此三案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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