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有序、有效衔接,推动“一乡一法庭”工作更上一层楼。8月20日下午,司法局组织在县法院召开依法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司法局副局长杨光辉主持,县法院小王果庄法庭庭长齐宁主讲,司法局主要工作人员、全县八个“一乡一法庭”陪审员及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刘丽传达了中共高阳县委办公室、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高办字【2019】17号)文件精神。
小王果庄法庭庭长齐宁就人民调解相关的业务知识进行主讲培训。齐宁庭长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及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工作程序及相关文书材料的审查制定,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结合PPT及实际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的将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讲解清晰到位。
司法局副局长杨光辉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时总结和宣传人民调解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凸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今后司法局与法院将会联络更多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多部门联合共同参与化解纠纷。
今年以来,高阳法院“一乡一法庭”登记纠纷388件,调撤92件,司法确认7件,解答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参与综合治理、司法宣传82次,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高阳法院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团结一切解纷力量,将“一乡一法庭”工作融入大调解格局中,不断提高高阳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与效果,为我县社会治理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撰稿人:连芳
审核人:李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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