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武亚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武亚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武亚成,男,汉族,1992年4月1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肃宁县朱庄村,身份证号:13092619920416201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扭送至法院的将给予500元加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的百分之一做为酬金。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312-6699081
17731206856
高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