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扭转各类事故高发多发的状况。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强化监管,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矿山、建筑施工的监管,突出对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贮存和剧毒物品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监管,突出对小企业和“三合一”厂房消防隐患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安全生产法制,制定安全生产配套法规和各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努力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方面、每个环节。
[摘自2004年5月10日在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报告]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要进一步严密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大力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集中整治,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大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力度,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扭转各类事故高发多发的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摘自2005年1月6日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工人们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父母亲和孩子都非常牵挂他们的安全。对煤矿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你们一定要抓好安全生产,爱惜每一个矿工的生命,让大家高高兴兴下井,平平安安回家。
[摘自2005年1月26日在长广煤矿下井慰问采煤工人时对该矿随同领导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