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卫健局主管领导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诊断与确诊患者危险性评估工作通知》精神,就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诊断与确诊患者危险性评估工作通知》精神,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职能,立即开展各项工作。政法委副书记张建超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一、领会上级精神,立即展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县委政法委制定了《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诊断与确诊患者危险性评估工作通知》由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卫健局联合发文,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开展排查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乡镇(街道办)牵头,公安、卫健密切配合,组成集中排查行动领导小组,按照时间节点,迅速开展排查行动。
二、把握工作重点,完成工作任务。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握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排查诊断和评估工作。一要准确把握排查对象,此次活动既要排查卫健系统在册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医院诊断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又要排查公安部门信息系统在册及日常排查掌握的疑似的精神障碍患者,同时,还有民政、残联掌握的精神障碍残疾人员。二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此项工作,乡镇(街道办)牵头组织成立由综治干部、民警、卫生院精防人员三人工作组,确定时间地点,逐村(居)开展排查,认真填写附件内容,保证上报内容完整准确。卫健部门要对排查对象做危险性评估诊断,对确诊患者录入系统。三要完善资料,及时上报。各项排查诊断工作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将相关材料5月31日前报政法委。对排查行动前已经在卫健、公安注册的未接收管理的患者,由三人小组共同动员患者接收基层医疗机构管理。
三、落实各项政策,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此次排查行动后,县卫健局要重新梳理上报在册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人员名单,并注明增加人员,便于为新增人员落实监护人责任险。公安机关要对本系统在册人员进行更新补正,上报县委政法委,并落实好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办)加强与基层卫生院联系,对辖区内三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走访,落实管控责任,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将按照上级《关于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带补和监护人责任险的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公安、卫健、民政情况确定以奖代补人员,发放以奖代补资金。